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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fā)表時間:23-10-27 10:34:23來源: 點擊數(shù): 打印

各教學單位、相關教師:

根據(jù)學校教學工作整體安排,對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統(tǒng)一考時間自202418日起。具體起止時間屆時請查看2023-2024-1期末考試安排通知。

二、本學期開設課程考試組織工作安排:

(一)相應課程考核前的數(shù)據(jù)核對、填報、考表編排等工作:

1. 設置考試方式??荚嚪绞椒譃椴慌趴?、分散考、統(tǒng)一考。

不排考:論文、大作業(yè)等非試卷、非機考等形式的課程。

分散考:原則上第16周及第16周前結束的課程,各教學單位可在課程結束后一周,組織完成考試,但不要過于集中。具體考務事宜由各課程歸屬學院組織。

統(tǒng)一考:除不排考、分散考以外的其他課程。

2. 設置考試形式。機考考核形式的課程請務必設置“機考”考試形式。

3. 經分管教學院長簽字,學院蓋章后將《2023-2024-1期末考試安排表(學院)》(附件1)于119日前報教務處,并進入教學綜合信息服務平臺考試任務維護設置考試形式(統(tǒng)一、分散、不排考)、考試方式(機考)

統(tǒng)一表內填寫特殊的要求,合考備注、時長備注、地點備注等,沒有填寫的默認為二個小時的多媒體教室考試。

4. 教務處對各教學單位填報的需進考表的課程以教學班為單位統(tǒng)一安排教室和考試時間,確定本學期期末考試總表。請各教學單位在教務處統(tǒng)一編排考試時間和考試教室后錄入監(jiān)考老師。

5. 為減少考試沖突和學生期末考試壓力,開班重修課程考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該課程結束后的下一周考試,由課程歸屬學院組織考務。

(二)組卷工作:

1.命題:命題應以課程教學大綱為依據(jù)。試題要注重考核學生對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及應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1)有試卷(題)庫的課程,要求擬好題目各異、難度和題量相當?shù)脑嚲怼?/span>20套,每套試題題目不能出現(xiàn)重復現(xiàn)象。每套試卷須配備正確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并加強對試卷(題)庫的使用、更新及管理。

2)凡暫未建立試卷庫的課程,應由系或教研室組織命題,以課程教學大綱為依據(jù),擬定覆蓋面、難易程度、題目份量相當?shù)?/span>AB兩套試卷,題型應力求多樣化,現(xiàn)有試卷模板提供的題型僅供參考。A、B兩套試卷中的試題不能出現(xiàn)重復現(xiàn)象。

3)所有課程的試卷命題與近三年已組卷的同一課程的試卷試題重復率不得超過20%。

2.審核:試卷(題)庫和A、B兩份試卷的審核嚴格按照《嘉興學院考試工作管理辦法》(嘉院教字〔20187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三級審核制度,各教學單位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確定審核人。

3.材料的提交:在提交已審核試卷的同時,請?zhí)峤幌鄳嚲淼膮⒖即鸢富蛟u分標準。

4.試卷的印制:試卷印制時,試卷頁腳只出現(xiàn)試卷頁數(shù)(第×頁,共×頁),試卷印刷稿中不出現(xiàn)簽名。

5.各教學單位要建立試卷管理責任制。安排專人進行試卷管理,要嚴格試卷命題制和收發(fā)登記制,在命題、審核、校對、印刷、保管、傳遞的整個管理過程中應按照密件的管理要求,實行封閉式管理。

三、考風考紀工作

學校期末考試是學校的一項重要教學工作,作為考試工作組織實施的部門,各教學單位要認真落實考前命題、考場管理、考后閱卷、試卷分析等考試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組織管理,以營造嚴格規(guī)范的考試氛圍,確??荚嚬ぷ鞯捻樌M行,并對考試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突發(fā)情況作出預案。

1.請各教學單位在考前對學生要進行考風、考紀宣傳教育,要求學生熟悉相關規(guī)章制度。須特別強調:

1)學生須同時憑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參加考試,證件不齊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只準攜帶考試必需的文具用品進入考場,不得將手機、傳呼機等通訊工具或具有存儲功能的電子文具帶進考場,不得將與考試相關的書籍、作業(yè)本等帶入考場。

2.要組織監(jiān)考人員、考務工作人員學習《嘉興學院考場規(guī)則》、《嘉興學院監(jiān)考員職責》、《嘉興學院學生考試違紀認定及處理辦法》等規(guī)章制度,提前有序地做好各項考試準備工作。

3.要進一步加強試卷庫和試題庫的建設,并嚴格做好試卷庫和試題庫的抽卷核對及保密工作。

4.監(jiān)考根據(jù)《嘉興學院考試工作管理辦法》(嘉院教字〔2018〕7號 )的規(guī)定安排。要確保每個考試教室至少有2名監(jiān)考人員。監(jiān)考教師一經排定,不得隨意更換。因故確需變更或由他人代替時,必須事先征得課程歸屬單位教務辦同意。

5.根據(jù)《嘉興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教務處[2019]5號),重修課程可以申請緩考。請各教學單位根據(jù)第三十條對學生提交的緩考申請嚴格進行資格審查。

四、試卷批閱、成績錄入工作

1.請各任課教師在課程考試前將平時成績的評定依據(jù)(《成績登記(記載)表》等相關材料)提交至課程歸屬學院教務辦。

2.課程考核結束后,任課老師應于5日內完成成績評定和錄入,以免影響緩(補)考考表編排等后續(xù)工作的完成。各教學單位應按規(guī)定組織任課教師集中閱卷,并嚴格按照評分標準和參考答案完成試卷的評閱。有2名(含2名)以上教師平行授課的課程,實行統(tǒng)一閱卷,閱卷應采用教師分題負責、流水作業(yè)。記分方式可以是得分,也可以是扣分,但同一試卷冊的計分方式須始終保持一致。如有更改,更改處須有更改人簽字。

3.閱卷結束后,請任課教師認真做好試卷分析報告,為今后改進教學和改進試卷命題質量提供依據(jù)。建議就今后在如何改進課堂講授內容與方法,如何改進考試內容和方法等方面更加深入具體,以充分發(fā)揮考試的調查、診斷、反饋和激勵功能。

4.考試結束后,各學院(部)應及時認真做好期末考試總結工作,并將總結于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第二周內交教務處考試與信息化中心辦公室。

期末總結內容可圍繞以下四部分展開:(1)期末考試工作的基本情況,試卷命題情況、質量評價及與以往學期試卷重復率情況,考試組織、考場紀律等方面情況,試卷批改、評閱、成績登錄等方面情況,缺考、緩考、補考人數(shù)統(tǒng)計及有關情況說明,學生考試成績分布情況、教師試卷分析等方面情況。(2)學院在考試組織、考場管理、試卷命題和教師評閱等方面進行質量監(jiān)控和行為規(guī)范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與成效,有特色做法和先進經驗等。(3)學院考試組織與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與不足,今后需要注意和加以整改的方面,以及針對這些不足進行整改的思路與措施。(4)對學??荚嚱M織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等。

五、未盡事宜詳見《嘉興學院考試工作管理辦法》(嘉院教字〔20187號)和《嘉興學院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辦法》(嘉院教字〔20188號)。


附件1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表

附件2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開設課程考核構成匯總表

教務處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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